想拿15%税率?北京中关村高新企业必看的优惠政策盘点
涉及多个文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,对于从事财务、法务工作的人员而言,理清其中头绪属于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事情,并且这对企业的合规以及利润会产生直接影响。
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核心税率
按照国科发火〔2008〕172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,企业唯有通过科技、财政、税务这三个部门的联合评审,方可获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,那这个认定乃是享受后续全部税收优惠的前提条件,其有效期为三年 。
企业取得证书后,其企业所得税税率能够从标准的百分之二十五降低至百分之十五。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发布的第24号公告,进一步把政策执行的细节给明确了,像怎样去计算优惠期间的应纳税额这种情况。
亏损结转年限的特殊延长
一般性情况下,企业出现亏损时,能够向后续年度结转的时间仅仅为5年,然而,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却可享受与众不同的特殊待遇,参照财税〔2018〕76号文的相关规定,它们的亏损结转年限被延长至了10年。
2018年,国家税务总局第45号公告解决了具体操作方面的问题,明确了企业资格出现变化之际,怎样去计算以及弥补那些亏损,进而确保了政策能够有效落地。
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演进
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乃是激励创新的关键政策,财税〔2015〕119号文构建起基本架构,准许把研发费用于税前依一定比例加计扣除,后续的97号、40号公告逐步使费用归集范围精细起来。
近年来,扣除的比例持续不断地在提高,财税〔2018〕99号文把比例提到了75%,2022年16号公告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,又进一步把比例提升到了100%,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研发成本 。
境外所得与税收抵免
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,其开展的业务常常不是仅仅限定于国内范围之内。按照财税〔2011〕47号这份文件的规定,企业从境外获取的所得部分,同样能够享有根据15%的优惠税率来计算抵免限额的待遇。
该项规范处理了公司于全球化运营里的反复征税难题,致使企业于“走出去”之际,其高新技术企业身份所带来的税收优惠得以持续 。
技术人员股权激励的税务处理
以留住核心人才为目的,高新技术企业常常会运用采取股权激励这种手段。财税〔2016〕101号文作出规定,技术人员所获取得到的股权奖励这一情况,能够申请延缓延迟至股权转让这个时候再去交纳缴纳个人所得税,如此一来从而减轻缓解了员工的当期限期税负。
不过,那个政策存在着明确界定的限制条件,针对面向全体员工所实施的股权奖励而言,是不可以去享受这种优惠待遇的。还有,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发布的62号公告,清晰地明确了具体实际的备案程序以及相关材料所要达到的要求。
技术入股与递延纳税选择
某企业或者某个个人凭借技术成果去进行投资入股,这属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常见形式。按照财税〔2016〕101号文,投资的一方能够选择让纳税时间递延,也就是说暂时不缴纳所得税,一直等到未来转让股权的时候再去缴纳。
这一政策给予了投资者具有灵活性的选择权,投资者能够依照自身现金流以及投资规划,于现行政策跟递延政策之间作出更具有利性的税务安排,这一情况促进了技术要素的流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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